甘肃省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我省拟选聘一批大学生到建档立卡贫困村或地理位置相对偏远、自然条件比较艰苦、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村工作(大学生村官),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惠农政策、协助落实扶贫措施、引导发展富民产业、引领推进电商扶贫和帮助建强村级组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计划和聘期
2017年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共550名,其中面向边远艰苦民族地区单独招录130名(适合能力素质好、吃苦精神强、自愿到艰苦地方工作的男性报考)。
大学生村官聘期为3年,其中甘南州聘期为2年。
二、选聘对象
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国内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院校和民办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三本和专升本)和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边远艰苦民族地区单独招录计划的,条件可放宽为往届毕业生。
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聘条件
1.具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德优良,作风踏实,热爱农村工作,立志投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农村发展工作。
2.鼓励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院系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报考;鼓励涉农专业和乡村规划、农业科技、电子商务、金融管理、信息技术等基层急需专业毕业生和“985”“211”等重点院校毕业生报考;鼓励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生源地。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合格的方可选聘。
4.报考甘南州的考生,原则上应为甘南籍高校毕业生,其他热爱藏区工作、熟悉“藏汉”双语的也可报名。
四、待遇和保障政策
根据中央组织部及我省有关政策,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待遇和保障政策:
1.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资金和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主要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承担,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2.新选聘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当年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月发放。中央财政人均每年补贴2.5万元,省级财政人均每年补贴0.6万元。对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中央财政一次性发放安置费2000元,省级财政一次性发放安置费1000元。
3.为大学生村官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费为每人每年60元。其中,中国人寿捐赠30元;其余30元一般可由大学生村官个人承担10元,县(市、区)财政承担20元。
4.大学生村官到岗后,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全部编入相应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工作。工作半年以上、表现优良的,可安排进入村“两委”班子;表现优秀的,可安排担任村“第一书记”;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安排参加选举,可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对长期不在岗、不认真工作、屡教不改的给予解聘处理。
5.大学生村官聘期内户口可留原户籍所在地,也可转入任职的县(市、区)所在地或乡镇。人事档案由任职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党团关系转至任职所在村。
6.大学生村官在我省行政村工作满3年以上(甘南州为2年以上)且连续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对其在高校学习期间申请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进行代偿资助。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大学生村官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实行代偿。
7.到村任职满2年且连续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参加面向社会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考。
8.到村任职满2年、连续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可参加面向大学生村官的选调生招录。
9.任职满1个聘期且连续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可参加面向优秀村干部的乡镇公务员定向考录。
10.在省、市(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从到村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工作人员,一般应达到当年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数量的30%左右。
11.任职满2年、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乡镇、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副职;符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条件的,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换届提名人选。经公开选拔担任科级领导干部或经选举担任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12.任职满1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聘期内连续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经市(州)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批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在乡镇现有事业编制内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3.服务期满、聘期内连续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5分。
14.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到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连续工龄(需到村任职满2年)、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五、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选聘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甘肃省大学生村官报名网进行网上报名(www.gscgbm.net)。网上报名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报考注册。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6月16日8:00至6月21日18:00期间登录报考网站进行报名,逾期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甘肃省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公告》和《考试诚信承诺书》,承诺后方可进行报考注册。首次注册时须填写本人身份证号并设定密码。注册和填写的身份证号与参加考试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否则取消笔试资格,身份证必须为公安机关核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密码用于考生本人登录报名网站进行信息填写、提交和修改,请务必牢记。
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请考生在甘肃省大学生村官报名网(www.gscgbm.net)或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自行下载《甘肃省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根据要求进行填写,并于相应栏目内由所在院系审核盖章。报考边远艰苦民族地区的往届生,提交的登记表相应栏目可不盖章。
2.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注册完成后,登录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并确认提交,同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大小<50kb,文件名为身份证号.jpg),上传照片非本人的,按自动放弃笔试资格对待,不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填写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和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选聘资格;对伪造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身份的,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关注甘肃省大学生村官报名网站(www.gscgbm.net)或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查看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及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领取准考证,证件提供不齐全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不发放笔试准考证,不准予参加笔试。
报考甘南州的考生须进行藏语口语水平测试。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前到甘南州合作市参加藏语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指定网站通知讯息),面试符合要求的,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试,大学生村官考场单列。
1.考试科目:
选聘大学生村官综合知识测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具体涉及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历史、科技、行政、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涉农知识、脱贫攻坚等方面。
笔试满分分值为200分,考试时长为3小时。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8日上午9:00―12:00。
3.考试地点: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各市(州)分校(可在指定网站查看领取准考证具体地点及笔试相关事宜)。
特别声明:本次选聘考试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学习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和辅导班。
(三)资格面审
笔试后,对拟选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面审,主要审查项目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就业报到证、《甘肃省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后,请及时下载打印,并按表中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盖章)。拟选聘的边远艰苦民族地区单独招录的往届生,已参加工作的,还需提供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证件、证明均须提供原件。
面审地点和时间,于8月上旬登录甘肃大学生村官报名网(www.gscgbm.net)或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查询。
(四)决定聘用
省委组织部将依据分配各市(州)和边远艰苦民族地区单独招录名额、考试成绩确定拟选聘人员。尊重考生填报志愿,市(州)之间不进行调剂。市(州)党委组织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拟选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拟选聘人员经省委组织部研究后,正式确定为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
(五)培训上岗
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选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于8月底将选聘人员分配至县(市、区)。9月底前,县(市、区)人社部门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将选聘人员分配到村任职。
六、组织领导
全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地、各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栏、公告栏,广泛宣传选聘工作有关政策,动员学生踊跃报名,教育引导学生积极投身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
政策咨询电话:18119373100
网报咨询电话:0931―2661586
咨询时间:2017年5月17日―8月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不包括节假日和公休日)。
附件:甘肃省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名额分配表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17年5月17日